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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拍卖厂房价格“内定”?上级部门回应

发布时间:2018-12-1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 12月16日晚,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淮安法院 发布消息称,近日,媒体报道盱眙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内定”后又予以撤销,当事人获赔偿,引起广大网民关注。我院对此高度重视。目前,我院已组成调查组调查处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感谢媒体和广大网民对淮安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此前,“扬子晚报”微信公号12月13日消息指出,南京的一位生意人金先生今年7月份参加盱眙县人民法院的一场司法拍卖,最终以526万元、高于拍卖价1万元拍得位于盱眙的一处厂房。让金先生意外的是,一个小时后,他接到了一个神秘电话,电话那头自称是季总的人告知他,他不应该买的,因为这次拍卖的厂房及土地是“内定”给他的。金先生当然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于是没有理会,在规定时间内缴齐了款项,可结果却让他苦恼不已,几个月下来,交接手续一直无法办理。

  不仅仅如此,盱眙县人民法院还撤销了此次拍卖,理由是,评估报告中将有证房产按无证房产来拍卖了。

  报道刊发后,@中国之声 又予以了追踪。

  盱眙县人民法院负责新闻宣传的负责人对中国之声记者表示:“这个拍卖我们是依法撤销的,因为评估公司评估的时候把有证的房产按无证来评估了,对整个拍卖过程有影响。撤销之后这个当事人跟另外的一个当事人,他们两个互相谈的时候,另外一个当事人说的这个话,说是法院内定啊什么的,这个跟我们法院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法院从来没有说内定什么的。”

  事情后来结果如何?报道称,盱眙县人民法院负责新闻宣传的负责人告诉中国之声,此事已经了结,隐瞒产权信息的责任人已对金先生进行了赔偿。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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