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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法院:加强立案服务 体现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7-03-2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郭玉花)立案庭是法院一个对外服务的窗口单位,立案一庭是当事人接触法院诉讼的第一道关口,立案窗口的服务关系到法院的对外形象,直接影响法院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青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耐心解答每一位当事人的疑问,认真解决每一位当事人的难题,多次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每天一上班,青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里就有来自不同地方的群众前来咨询、立案,立案庭的法官们便开始了一天忙碌的工作,每年承担着一千多起案件的立案审查及转处工作。对于来立案的当事人来说,立案庭干警就代表着当事人对法院的第一印象,即使面对当事人偏激的言行,也要控制情绪认真解答。法官们在繁杂忙碌的工作中,有条不紊地接待着群众,耐心地解答着当事人提出的各类诉讼问题。有时也会遇上情绪激动,思想偏执的当事人,他们耐心反复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劝说工作。无论是立案、信访,还是前来咨询的群众,一个个都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

  为了将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立案庭法官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实行立案庭前速裁。青河法院立案庭法官要面对面地与前来起诉的当事人交流,在办理相关诉讼手续的同时,了解前来立案的每一起案件有无调解的可能性。对法律关系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明了的案件鼓励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对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内容的,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根据当事人的需要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当事人一方不自觉履行的,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力争使当事人在法院立案审查的七天时间内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转入立案诉讼程序,当事人无需再另行申请。立案庭运用立案调解机制在立案阶段及时解决了大量民、商事纠纷案件,其中有的案件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就即时履行完毕。这样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和诉讼支出,缓解了审判压力,同时也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来了一对青年男女,女方抱着一小孩,前来咨询离婚案件的立案程序,立案庭的法官在作出回答后,负责接待的李法官问道:“孩子多大了”,“孩子才六个月”,女方答道,“能联系到男方吗?”,“我就是”,旁边的男子说。这让法官觉得很惊讶,一般来法院起诉离婚都是协商离婚不成,夫妻关系比较恶劣,常常是一方避而不见,夫妻双方是不会相约来法院的。李法官进一步做两人的调解工作,经了解,夫妻二人因女方产后家庭矛盾不断,女方认为男方对家庭对孩子缺乏责任感,男方认为女方性格不随和,不懂得体谅人而且脾气也暴躁。在法官面前互相数落对方的不是。法官在了解到两人的矛盾后,紧紧抓住矛盾争议焦点,将耐心、细心、热心贯穿于调解工作之中,耐心进行劝解疏导,最终两人感情和好,夫妻双方相约在以后的生活中要互相包容,多谅解,多沟通,共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青河法院立案庭庭长李中胜说:“能够为百姓排忧解难,是我们的职责,更好的为百姓服务,是我们的义务,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和‘关口’。我们要把司法为民的窗口擦得更亮,要把公正司法的关口把得更牢。”如果我们与老百姓换位思考,感同身受体会他们打官司的酸甜苦辣,就会改变对群众的态度,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正因如此,立案庭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团结协作讲奉献,便民服务解民忧,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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