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春宏)7月26日下午,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俊一行深入镇康县法院调研执行工作,镇康法院院长李辉银、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李敢先,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周局长首先向参会人员说明了来意。镇康县法院执行局长鲁文斌从近期我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执行案款清理情况、涉外执行案件工作情况三大方面向周局长作了汇报,李敢先副院长做了补充发言。听取汇报后,周局长认为镇康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执行工作情况开展良好。
周局长对下一步镇康县法院执行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按照与临沧中院签订责任书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制定计划,按时间、阶段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二是要认真做好执行专款专户管理和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及时向同级检察院通报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情况,并如实上报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情况,做好基础数据整理,补齐相关材料。三是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途径,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最大限度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空间”。
四是严格管理和利用好执行网络查控平台,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强化学习研究,注意总结涉外执行案件经验,依法、依规办理好涉外执行案件,当好涉外执行工作排头兵。
最后,镇康县法院李院长表示,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按照周局长提出的要求,认真研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通知精神,深刻领会各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逐项落实与临沧市中院签订的责任书任务,认真研究探索破解“执行难”工作新方法、新举措,全力推进各项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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