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春宏)7月26上午,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和讨论镇康县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会议由常委会主任穆志良主持,县委政法委、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镇康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银紧紧围绕2013年以来镇康县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三大方面向人大常委会做了汇报。人大法工委主任鲁德能代表人大常委会会前调研组对法院执行工作作了基本评价,认为2013年以来镇康县法院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执行能力和素质不断提升;执行工作力度得到强化,执行难现象得到进一步缓解;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在讨论发言阶段,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围绕加强和改善法院执行工作做了交流发言。
穆志良要求,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一是要加强执行工作研究,不断探索执行方法、途径,努力破解执行难;二是法院执行干警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工作压力,加大涉民生领域案件执行工作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班子集体研究执行工作机制;四是要运用好社会救助制度、一事一议制度的政策性和灵活性,做好执行救助工作,同时慎用、稳妥运用执行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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