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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基层法院每年化解纠纷1000余万件

发布时间:2016-05-27  来源:央视网-法制日报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法院每年化解纠纷1000余万件

  本报北京5月26日讯(记者刘子阳)目前,全国法院都建立了包含诉调对接平台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235家法院还建立了独立的诉调对接中心,成为纠纷疏导、案件分流的集散站。我国3000多个基层法院指导80万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每年化解纠纷1000余万件。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在近日召开的第三届中英司法圆桌会议上说,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中国法院向世界司法界奉献的一项“中国经验”。近年来,各级法院联合各方力量,推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商事仲裁、劳动仲裁等机制的全面发展。

  蒋惠岭说,为避免法官既充当调解者又充当裁判者可能带来的偏见,防止损害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和正当权益,一些法院试点,将调解法官与审判法官适当分开办理案件,让调解程序更加符合调解规律。最高法2009年就提出要求,立案阶段从事调解的法官原则上不参与同一案件的裁判工作,这一原则的适用范围将逐步扩大。

  据介绍,在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过程中,法院探索建立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作为中立评估员对当事人的纠纷出具评估报告,对裁判结果进行预测,供当事人参考。法院还采取无异议方案认可、无争议事实记载等新机制,对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蒋惠岭透露,随着电子商务纠纷的日益增多,淘宝、京东、苏宁易购、新浪等互联网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平台,与法院密切对接。法院方面也在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电子法院、网上法庭,在线进行立案、开庭、咨询和调解。

中国法院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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